內容
  1、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定期檢查和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:
  A、消防控制室的設備應當實行24小時監控,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。
  B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,消音,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。
  C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附表一和附表二的內容。
  2、巡視檢查:
  建設單位根據自己安全管理的規定,組織巡視檢查工作,每日至少巡視檢查一次,并真實填寫附表三的內容。
  3、測試檢查:
  維保單位與建設單位在每個季度末約定時間,對建設單位的維保設備進行測試檢查,測試檢查每季度進行1次,測試檢查后應真實填寫附表四的內容。
  4、檢驗檢查:
  的檢驗檢查工作每年1次,主要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進行綜合檢查、評審,并真實填寫附表五的內容。
  檢驗檢查內容:
  A、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每層、每回路報警系統和聯動控制設備的功能試驗。每12個月累計對每只探測器、手動報警按鈕檢查不少于一次。
  B、通過報警聯動,檢查氣體滅火系統功能,根據建設方要求,可以進行模擬噴氣試驗,但建設方承擔其相關費用。
  C、消防供電設施檢查,主備電源切換,檢查供電能力。
  D、滅火劑有效期檢查。
  5、故障解決:甲方一旦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,應及時果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,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,乙方確認后24小時內,必須員到現場進行處理,并根據實際情況,填寫維修記錄。
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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